半岛网4月25日讯(记者李京媛通讯员 徐绍阳)医疗卫生人员承担着疾病预防治疗的重要职责,是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守护者。尤其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勇于担当、无私奉献,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为抗击疫情、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作出了积极贡献。青岛市现有医疗卫生人员9万余人,为推动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的法治化,青岛市司法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在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推动以立法规范医疗卫生人员的权益保障。近日,《青岛市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办法》政府规章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结合行业特点,细化医疗卫生人员的职业权益保障。针对医疗卫生人员职业暴露、医院感染等潜在风险,明确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防护设施建设、规范感染控制管理,为医疗卫生人员提供安全的工作条件;加强医疗卫生人员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教育,规范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的培训,提高医疗卫生人员自我防护能力。以体现医疗卫生人员的临床与实践能力为导向,规范医疗卫生人员的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规定,明确将医德医风、执业能力、工作业绩、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表现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的劳动价值,完善体现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薪酬制度,同时对医疗卫生人员的休息休假、培训、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保障进行了规范。
加强人文关怀,体现对医疗卫生人员的保护和关爱。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医疗卫生人员承担着应急救援和治疗工作,工作任务急、压力大且感染风险高,需要针对性地加强支持保障措施。规定突发事件需要调遣医疗卫生人员时,应当综合考虑医疗卫生人员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等因素,明确调休、补休以及补助补贴等相关规定。为解决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一线医疗卫生人员的后顾之忧,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走访慰问、联系帮扶机制,为其子女教育、托管以及老人照护等提供必要的帮助。重视医疗卫生人员心理健康,加强对特殊岗位、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疗卫生人员的心理援助。为保障日常诊疗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物资的及时有效供应,明确合理配备医疗救治设备、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等规定。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环境保障。按照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防范体系,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为医患双方营造良好的诊疗环境。规范医疗卫生机构物防、技防建设,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备的配置。着力完善警医联动机制,明确三级医院设立警务室,将二级医院作为日常巡逻必到点,有条件的设立警务室,指导医院开展安全检查、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加强安全风险防范,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进入医院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建立诊疗安全风险防范制度。明确禁止实施侵害医疗卫生人员合法权益、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以及相关法律责任,推动相关部门建立涉医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依法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办法》的出台,提升了医疗卫生人员权益保障的法治化水平,对于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秩序管理,有效维护正常医疗卫生秩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