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了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3368号关于青岛金沙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案件,案件显示,主要违法事实为:青岛金沙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西海岸新区三沙路与寨子山路交会处老年大学项目的施工单位,该工地西南侧为青岛海湾理工专修学院。2022 年6月22日,经查发现该工地未取得夜间施工相关审批手续夜间10时后进行装卸模板材料施工作业。执法人员对现场施工边界噪声进行了测量,测点1数据(场界东外1m,高度1.2m)为59.5分贝,测点2数据(场界西外1m,高度1.2m)为56.1分贝,测点3数据(场界南外1m,高度1.2m)为57.6分贝,测点4数据(场界北外1m,高度1.2m)为59.6分贝。该施工现场4个测点检测平均值为58.2分贝。
根据《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在规定的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鉴于你单位未取得夜间施工相关审批手续在禁止时间段施工作业噪声超标3.2分贝的事实,参照《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四百二十一条之规定,你单位行为符合轻微违法情节,轻微:噪声超标一分贝以上不足五分贝的,责令改正,处以二千元罚款。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金沙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了罚款2000.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