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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8月27日,我市交警部门启动“清风”4号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查处机动车违停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的集中整治行动。行动截至27日18时,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063人次,设置检查点515处,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1.7万余起,查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 2.2万余起,其中,未佩戴安全头盔 2071起,越线停车1477起。
据了解,从8月10日起,为深入推进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净化路面交通秩序,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公安机关夏季突出违法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清风”行动,通过开展“清风”系列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攻坚整改一批难点堵点乱点区域、攻克治理一批交通违法顽瘴固疾。期间,以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影响市民出行体验的九大类交通违法行为为执法重点。在27日开展的“清风”4号整治行动中,全市公安交警攻坚克难、连续作战、坚守岗位,把视频巡检调度、路面定点查处、铁骑巡逻管控有机结合,层次分明,紧盯重点路段、时段,加强严管区域内机动车违停的查处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的管控查处力度。
8月27日下午,记者跟随李沧交警天水路中队民警在宾川路光水路路口设卡查车。下午3时许,交警发现一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载着上小学的女儿路过,两人都没有佩戴头盔。中队长王绪海将两人拦下,告知他们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你下次看见妈妈没戴头盔,要记得提醒她一下。”给女孩进行完普法教育后,王绪海向女孩赠送了一个头盔,叮嘱她不管在校门口还是在自家小区前的马路上,都要遵守交通法规。随后,交警给女孩的妈妈开出了处罚决定书。女孩的妈妈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日后骑车一定会佩戴头盔。同时,随着路口南侧的信号灯变绿,五辆电动车先后驶来,交警发现,四名骑行人都没有戴头盔,其中一名女子骑的电动车后座上还载着一名老人,非常危险。“我是带我妈妈去检查身体,就在前面。“骑车载人的女子说。”“我是准备去锻炼身体。”一名骑电动车的驾驶人称。“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骑电动车必须佩戴头盔。”天水路中队中队长王绪海告诉他们,大家都要注意交通安全,事故往往发生在不经意的一瞬间,骑行时佩戴头盔,能有效降低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的伤亡率。面对交警的告诫,四名骑行人纷纷表示,自己意识到了错误,随后接受了处罚。除了处罚电动车和摩托车违法,天水路中队民警还专门查处行车时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记者发现,司机们都意识到,开车时要让儿童坐在后排,但大部分司机却忽视了要让后排儿童系上安全带。下午3时40分许,交警拦下了一辆轿车,司机虽然系着安全带,但是后排的孩子并未系安全带。交警当场提醒,儿童好奇心强,很多儿童生性活泼,喜欢动来动去。因此,儿童坐在后排,也必须系上安全带。当天下午,交警至少提醒了6名这样的家长。
2022年8月27日上午9:30分许,记者跟随市南交警在泉州路执勤时,某外卖骑手赵某在泉州路取餐时,随意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路边,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执勤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赵某未按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泊位内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20元。10:30分,泉州路与漳州二路路口,某快递公司员工孟某同样因为未按规定停放车辆被依法处罚。10:31分许,漳州二路丛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且后面乘坐儿童未佩戴头盔,询问得知丛某带孩子去参加舞蹈考级,因为赶时间超近路选择了逆向行驶,执勤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现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
8月27日,青岛交警开发区大队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清风”4号行动,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违法行为进行查处。15时17分许,执勤交警在辖区萧山路发现一位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且未戴头盔的驾驶人,随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驾驶人称骑电动车去超市买菜,因家距离超市比较近自己感觉开的速度也不快,所以没有佩戴戴头盔。现场执勤交警对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方面的讲解,同时为驾驶人提供电动自行车挂牌服务。
8月27号,城阳交警组织警力开展“清风”4号行动。行动中,一名男青年载着一名女青年骑电动自行车行驶到正阳路转盘高架桥下,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发现后将这两名青年男女带到安全区域。男女青年表示自己本身清楚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但心想只有一小段路程就懒得戴了,民警告诫该男女青年戴头盔的重要性。男女青年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并保证今后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不再做出此类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女青年进行了处罚。城阳交警在城阳北进行执勤时,发现一女子所骑电动车没有挂牌,询问得知该女子还没来得及去社区定点挂牌点挂车牌,民警本着方便群众的服务意识现场为她挂上了车牌,得到了群众的感谢。
据介绍,交警部门在加强路面查处力度的同时,主动对接街道社区入户宣传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并在各个社区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标语,播放视频短片,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警示提醒,并督促电动自行车车主上牌,引导群众自觉消除违法行为,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他提醒广大市民在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接打电话、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及驾驶未检验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通过开展“清风”系列行动,持续加大路面整治力度,加强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全力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并强化对交通参与者的警示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