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记者采访获悉,今年以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作风能力提升年”要求,紧紧围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这条主线,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整治行动为抓手,突出重点环节,压紧压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发挥专委会协同监管平台作用,开展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驻点监督,确保全市非煤矿山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发挥专委会牵头作用
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青岛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多次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在检查中,专委会采取自查自纠、执法推进、督导核查等方式,以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防范化解非煤矿山重大安全风险、地下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打非治违”工作、执法检查宽松软整治等企业与部门各10个方面的内容为重点检查内容,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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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着力从源头上管控矿山安全生产风险。专委会利用政府专项资金,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市全部8座地下矿山(生产4座、建设2座、停产2座)和7座尾矿库,对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重点,逐矿逐库开展“会诊式”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处理并严格落实闭环管理。
据了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交由各区(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一矿一册”原则,分矿山逐一建立风险隐患台账,督促各矿山企业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驻点监督企业
为保障矿山监管取得实效,青岛市印发《关于开展地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驻点监督“十必到、十必查”规定》。今年以来,青岛市组织开展驻矿安全监督,对全市全部6座生产建设地下矿山实行“一对一”驻点监管,确定派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危险作业等十项必到场监督任务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十项必须检查事项。
驻点监督人员深入矿山企业检查,与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详细询问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投入、企业安全培训等情况,深入井下检查入井作业记录台账、监控设备运行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派出驻点人员56人次,督导企业整改问隐患593项,开展应急演练60次,奖励职工64人次。
建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青岛市强化科技管控安全风险措施。通过非煤矿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监管人员可以直观了解矿山基础信息、安全管理架构、应急联系人员及方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井下人员定位、井下气体监测和重点部位视频监控等重要信息情况。截至8月20日,全市6座生产建设地下非煤矿山、2座露天非煤矿山和7座运行回采尾矿库已全部接入该系统。
与此同时,青岛市持续加大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力度,截至8月20日,共派出检查人员86人次,检查矿山企业32家次,排查问题隐患309项,立案处罚企业12家次,处罚相关责任人员8人次,罚款50.7万元。
今年以来,青岛市统筹推进非煤矿山“会诊式”安全检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重大隐患“清零”整治行动、外包队伍清理整治等工作,督导企业全面细致排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