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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至9月4日,青岛交警开展全省第11次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并针对特殊时间节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夜查行动,集中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出动警力2100余人次,在酒驾易发点段设置检查点269处。截至行动结束,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248起,查处涉嫌醉酒驾驶28起,查处酒后驾驶220起。
9月2日22时10分,城阳交警在辖区龙游路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民警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行至检查点不远处,突然驶入路边停车闭灯,反常举动引起民警的注意,驾驶人打开车门妄图弃车逃跑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调查,李某某驾驶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李某某将被处15日拘留,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9月2日22时16分,崂山大队在辽阳东路与劲松八路路口设点夜查,寇某某行驶至夜查点时被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检测结果为10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据寇某某介绍,当晚他独自在家饮酒,接到妻子的电话后,寇某某明知自己饮酒,但仍存侥幸心里驱车接妻子下班,没想到被执勤民警查获。
9月2日晚,市南大队巡逻中队在宁夏路金湖路路口设查车点。22时35分左右一辆白色小轿车行驶至查车点,民警上前例行对白色小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车内有酒气,民警随即让驾驶员宋某某下车。经检测,该名驾驶员宋某某酒精检测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宋某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非常的懊悔,表示自己和朋友聚会时喝了两杯酒,感觉意识非常清晰。又加上离家不远,就抱着侥幸心理驾了辆车。
9月3日0时18分许,青岛交警市北大队威海路中队民警正在延安路设点夜查,一辆白色轿车临近检查点时,走走停停,到检查点后民警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驾驶员打开车窗时,车内酒精气味明显。民警立即要求该男性驾驶员接受酒精检测,经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据驾驶员任某介绍,他与女朋友来青岛旅游,到青岛后租了一辆白色轿车,当天晚上和朋友吃饭,期间喝了3瓶啤酒。酒后,任某本来也是打算叫代驾,但觉得代驾费实在有些贵,抱着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宾馆,没想到半路上被交警查获,付出的代价比代驾更“贵”。
9月4日22时26分,一辆轿车行驶交警李沧大队宜川路合水路路口检查点附近,突然停车掉头,执勤交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车内飘出浓重的酒气,驾驶员许某某承认自己和朋友喝酒了,后经酒精呼气检测,测得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员许某某不仅酒驾车内还搭载两个孩子,交警对其进行严厉批评,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青岛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极大,严重威胁自身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在“酒醉驾”的危险边缘试探。请广大驾驶人,绷紧安全这根弦,安全驾驶,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