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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等购药人员核酸检测工作,根据《山东省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方案(第十一版)》和《青岛市“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结合青岛市防指办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在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类药物的人员应当在次日24点前完成1次核酸检测。
请广大市民朋友予以配合,谢谢。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