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青岛市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护好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市民朋友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健康“第一责任人”, 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的个人和家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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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收到居家隔离通知或被赋红黄码管理后,请主动与社区(村)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主动配合并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相关规定,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做到足不出户。居家期间不得私自出门倒垃圾、收发快递等,要按社区(村)统一安排进行处置。拒绝一切探访,严禁私自外出,避免风险传播。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时,请您联系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后,在遵守相关防疫规定下方可外出。
(二)原则单独居住。全家人共同居家的,风险人员日常生活、用餐尽量在隔离房间内,减少与同住人员接触。请您使用专用餐饮具,有条件时使用专用厕所,必须接触时双方均应佩戴口罩。要以家庭为单位,落实好“足不出户”要求;有任何需要和疑问,请及时联系所在社区工作人员。
(三)配合核酸检测。根据防疫需要,将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上门采样”,请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特别提醒,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务必等到结果阴性后,经社区人员同意方可解除隔离。
(四)做好自我监测。请您每日至少早晚两次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向社区报告。如果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请立即如实向社区人员报告。
(五)主动报告病史。如您有个人基础疾病、既往病史以及有特殊治疗需求和用药需求,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准确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如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联系家人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或直接拨打120、110等进行求助,并明确告知自身为居家人员,及时就医诊治。
(六)保持通讯畅通。居家期间,请记录好社区工作人员电话,同时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保持联系。
请各镇街(功能区)、社区(村)及时发放居家隔离明白纸和社区(村)服务联系方式,加强对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保障,确保“一人不漏”“足不出户”“服务及时”“保障到位”。
胶州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