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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网11月27日讯(记者 顾青青)干了活分包单位却以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劳务费,这让在黄岛中昌智慧谷工程项目从事钢筋劳务的刑先生有些不知所措。为讨回劳务费,刑先生将该工程的劳务公司青岛泽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鸿公司)、总包单位中建中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公司)告上法庭。经黄岛区人民法院审理,由泽鸿公司及该公司项目经理支付刑先生的劳务费20余万元。
2020年至2021年期间,邢先生在黄岛区中昌智慧谷工程项目从事钢筋劳务,泽鸿公司是该项目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则是中建公司。2021年9月,刑先生与泽鸿公司的项目经理刘先生进行结算,共计劳务费为1214383元,但是有208383元劳务费欠付。
20万不是小数目。为讨回剩余的劳务费,刑先生先后讨要过多次,但泽鸿公司却表示,泽鸿公司没有和刑先生签订过合同,只是与木工班组钢筋班组刘某签订的个人协议。而总包单位中建公司则表示,虽然该公司与泽鸿公司存在合同关系,但相关款项早已结清,故不承担责任。
干了活,钱却没人付。在黄岛区人民法院的审理中,刑先生是否与泽鸿公司存在劳务关系,是法院判决审理的焦点。在法庭上,总包单位中建公司出具了泽鸿公司结清证明及相关录音,证明中建公司已经向泽鸿公司结清了涉案工程项目款项。而根据工程项目承包方泽鸿公司工作人员与刑先生签署的结算单及聊天记录表明,法院认为刑先生与泽鸿公司存在劳务关系,且拖欠的劳务费数额为208000元。
另外,根据项目经理与刑先生签订的自愿承担付款责任的协议,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决泽鸿公司支付刑先生劳务费108000元,该公司项目经理刘某支付刑先生劳务费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