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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15时许,夏庄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报警称在仙山东路上有一个小女孩,身边没有大人的陪伴,疑似走失,寻求警方的帮助。巡逻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到一名身穿绿色衣服的小女孩,大约四岁。民警上前询问小女孩的父母叫什么,孩子也不说话,民警走访附近商铺,都说不认识这个小女孩,于是民警将孩子先带回所里。
为缓解小女孩心情,民警拿了面包、火腿肠等零食给孩子吃,与孩子进行交流,但是由于孩子还小,无法说清家庭住址和家人的身份信息。民警想到了强大的“朋友圈”,于是立即编辑了一条寻人启事并附上照片在朋友圈广泛转发,并发动辖区社区民警将孩子照片发至各个小区业主微信群中,希望孩子的家长可以看到消息。就这样,该信息很快就在各个群引发关注和转发。下午18时许,一名年轻女子匆匆赶来派出所称小女孩是她的妹妹,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发的消息才得知妹妹在派出所。民警经核实身份无误后,将小女孩教给姐姐张女士。
经了解,女孩的父母都在山西老家,妹妹与姐姐一起在青岛居住。姐姐张女士是城阳区工艺品城某舞蹈培训中心的老师,为了方便照顾妹妹,这天张女士将小女孩带到培训机构一起上课。在张女士授课时,妹妹就在旁边一个人玩耍,等授完课时,发现身边早已没有了妹妹的身影。张女士很是着急,赶紧在场馆里各种寻找,找寻无果后,正打算报警,张女士的学员发现居住的小区业主群社区民警发的消息正是张女士的妹妹,于是赶紧联系张女士。张女士对此后悔不已,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这种情况了,并对民警的帮助表示由衷的感谢。
民警友情提示:儿童走失事件屡屡发生,家长们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看护。在日常生活中对孩子多多进行教育指导,如果孩子太小应更加谨慎看管,避免发生意外状况。对表达能力有限的孩子应该在衣袋内放置写有基本情况、家人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卡片,便于警方和好心市民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