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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2月10日讯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了解到,山东和润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
2022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负责分包施工的青岛市地铁4号线工程安装施工(人民会堂站至大河东路)工程机电04标张村站进行安全巡查时,发现现场存在场区地面积水、杂物未及时清理,移动操作平台未悬挂验收标示牌共计2条一般事故隐患。
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1月2日施行)第四十三条给予行政处罚,该违法行为属于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认定的轻微情形。2022年2月10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山东和润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达青建罚〔2022〕第274号处罚书,罚款壹万元人民币。
半岛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