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8日讯(实习记者刘宪芳)近日,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省级以上开发区配套建设中小企业园区的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全省工业类省级以上开发区都要配套建设至少一个中小企业园区,每个开发区都要建设一个省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实现全覆盖。 《实施方案》提出,省级以上开发区配套建设中小企业园区将以培育市场主体为重点,推动中小企业数量倍增与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园区由省级以上开发区统一规划,以开发区建设为主,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成长壮大提供低价场地,共享设备、技术中心、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中小企业园区将以亩均吸纳企业数量为导向,不限场地范围、不限投资主体、不限运营模式,坚持招商与安商、养商、育商并重,引导区外本地小微企业进入开发区发展,培育一批“小升规”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推动开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开发区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实施方案》要求,各开发区要制定中小企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因地制宜制定引导小微企业入园条件。要为入园企业集中提供行政审批和代办服务事项,鼓励对新入园企业给予一定期限、一定比例的租金优惠。要为入园企业提供政务代办、政策法律咨询、创业辅导、项目路演、人才招聘、展览展示等公共服务,支持其开展创业创新,鼓励建设数字化园区,方便入园企业应用,促进入园企业健康成长。同时,还要加强用地支持、金融服务及财政支持力度,推动我省开发区加快中小企业园区建设,进一步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链式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助力我省市场主体倍增。到2025年,全省中小企业园区集聚小微企业2000家以上,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家以上,“小升规”企业4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300家以上,专业镇5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