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实施办法》(简称《办法》)。5月17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办法》,并宣布开始实施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规划。“十四五”期间,将为全省文物系统县以下基层文博单位免费定向培养600名文物全科人才。
5年定向培养600名,在全国文物系统尚属首例
山西是文物资源富集的大省,现存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全国排名第四。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位居全国第一。“山西文物的基本特点是:数量多、分布广、品质高,保护任务繁重,安全压力巨大。为此,我省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的通知》《山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有效解决县以下基层文博单位专业人才严重匮乏、保护利用队伍力量薄弱的难题,2021年12月,省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机构编制保障的实施方案》,除加强省直文博机构、市级文博机构队伍建设外,一个非常重要的举措是加强县以下文博队伍建设。为此,省文物局联合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起草了《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实施办法》。”省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程书林说。 据介绍,文物全科人才是根据基层文物工作实际,面向基层文物工作需求而设计的,经过本科院校正规培养后,能系统掌握考古、文物建筑、博物馆三大领域专业知识的人才。这是一种创新性培养方式,在全国尚属首例,在我省是首创。省文物局会同省教育厅、山西大学,专门编制了针对性较强的培养方案,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强化实践性、实操性,在4年时间的培养中,两年半用于理论学习,一年半侧重于实践教学。毕业生定向就业后,能够承担考古、文物建筑和博物馆三方面工作任务,基本满足基层工作需求。 “‘十四五’期间,将为全省文物系统县以下基层文博单位免费定向培养600名文物全科人才;有利于吸引更多有志于文物保护事业的青年才俊参与到我省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缓解基层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提高我省基层文博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加强基层文博机构专业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保持基层文博人才队伍的稳定性;开展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是省校合作的一次有益尝试,是利用高校优势学科和科教资源促进我省文博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有利于促进我省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程书林说。
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免费培养
《办法》主要呈现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免费培养三大亮点。 定向招生方面,文物全科人才每年面向全省117个县(市、区)定向招生,根据各县(市、区)编制情况确定招生数量。 定向分配方面,文物全科人才毕业后直接到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定向就业,入职后直接为事业编制。 免费培养方面,文物全科人才在校学习期间免缴的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实习费和生活补助,由省财政负担,列入培养院校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据介绍,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将采取委托培养的模式,委托山西大学进行培养。省文物局与山西大学共同制定针对性培养方案,学生单独编班。培养过程中的亮点是,强化实践教学,通过实习、实操,使考古专业方向的学生会挖遗址、挖墓葬、编写发掘简报;文物建筑专业方向的学生,要掌握建筑测绘、制定修缮方案;博物馆方面的学生能编写陈列大纲、布置简单的展览。省文物局将对文物全科人才的专业实习、田野实践等教学活动予以支持。 “2022年,招生计划120人,招生专业为考古学(文物全科),专业方向分为考古学和文物建筑两个方向,每个专业方向60人。招生区域覆盖全省11个市83个县(市、区)。免费培养的文物全科人才要通过高考选拔,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形式、任何批次的投档录取。”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何林有说。
对文物全科人才培养将进行履约管理
“通过制定《办法》,吸引更多有志于文物保护事业的青年才俊参与到我省的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中,有效缓解基层人才严重短缺的现状,加强基层文博机构专业工作能力和研究水平,保持基层文博人才队伍的稳定性,逐步提高我省基层文博队伍的综合素质。”程书林说。 “文物全科人才取得毕业资格后,由省级人社部门按照人才个人信息、拟安置单位‘点对点’下达专项进人计划。文物全科人才可持《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到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定向就业,县级人社部门按照专项进人计划名单为文物全科人才的人事手续办理等做好服务工作。文物全科人才初次入职时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为5年,并纳入事业人事管理体系。合同期满,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省人社厅规划统计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张永青说。
相关链接一:报考文物全科人才须具备的条件
1.凡热爱文物事业,毕业后志愿到县(市、区)及以下文物保护事业单位工作,在我省范围内具备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报考。 2.报考文物全科人才的考生须自愿承诺签订并履行《文物全科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相关链接二:对文物全科人才履约管理的内容
1.文物全科人才的履约管理,主要涉及免缴的费用和违约金等,上学期间由山西大学负责,毕业入职后由工作单位所在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文物全科人才入学后,确因身体条件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转到非定向专业的,取消免费定向培养待遇,并退还免缴的所有费用。 3.文物全科人才因个人原因(因病休学等除外)中断学业,或未在培养期满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定向就业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有权与其解除协议,个人须退还免缴的所有费用。 4.文物全科人才毕业后,未按协议到定向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按协议约定退还免缴的所有费用,并交纳违约金。在定向就业单位工作未满5年或考核不合格,按协议约定解除聘用合同的,根据服务期未满年限,按比例退还免缴的费用,并交纳违约金。 5.文物全科人才在培养期和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本报记者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