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太原5月20日讯(记者马永亮)近期,财政部正式下达我省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简称“中央引导科技资金”)1.31亿元,资金规模排全国第13位,较2021年前进3位;较2021年的6700万元增加6400万元,增幅95.5%,高出全国平均增幅21.4个百分点。 中央引导科技资金是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和科技发展战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及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是我省财政科技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为做好中央引导科技资金争取工作,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以省政府名义及时上报我省申报材料,积极与财政部沟通对接、汇报亮点,多渠道反映我省政策资金诉求,最终争取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坚持集中力量办大事,聚焦更好发挥中央引导科技资金应有作用,将增量资金重点用于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科技项目建设,持续支持打造一流创新生态,更好地服务保障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