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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记者任志霞 实习生张晓艳报道 7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为激励市县加快转型发展,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省财政在按统一规范办法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引入财政奖惩机制。
据了解,根据年初预算,省财政厅日前下达2022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并在按统一规范办法分配转移支付资金的基础上,引入财政奖惩机制,具体包括4个奖惩项目:即对考核排名前四位的运城市本级、太原市本级、长治市本级、晋城市本级予以奖励;为加快存量暂付款消化进度、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规模,对消化2018年底前存量暂付款任务超出序时进度的市县予以奖励,对2019年以来新增暂付款超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之和5%的市县予以扣罚;为引导激励县级政府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对绿色发展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前的县区予以奖励;为激发县级转型发展活力,对探索“一县一产”发展模式,对落实省政府重点支持行业政策成效较好的县区予以奖励。
此外,按照省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各县应妥善安排、合理使用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等支出需求,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市级要及时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相关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