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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自6月29日全省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结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际,采取设卡检查和流动巡逻管控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公路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和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7月18日,省公安厅交管局曝光了行动中查处的6起典型违法案例。
案例1:7月16日,运城闻喜公安交警在卡点对晋MX****号重型自卸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所载货物较多,随即将车带至超限超载点过磅检测。结果显示,该车最大载重量31吨,超载率高达282.6%。民警对驾驶人批评教育后,依法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2:7月15日16时许,高某旺驾驶晋JY***2、晋JE**7号挂车行至吕梁岚县土峪村路段时,因无证及酒后驾车被岚县公安交警查获。经检测,高某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高某旺2021年就因酒驾被交管部门处罚过,目前属无证状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3:7月14日5时许,太原公安交警迎泽一大队民警在对晋A08***号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检查时发现,庞某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因庞某锋所驾车辆为营运性质,交警依法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庞某锋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
案例4:7月12日21时,临汾尧都公安交警在对晋LD08***号出租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浑身酒气。交警当即对驾驶人耿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耿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进一步调查发现,耿某于2020年1月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五个月。此次,耿某属二次酒驾且无证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5:7月5日23时,晋城沁水公安交警检查晋L799**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时发现,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6:7月2日17时许,长治壶关公安交警发现,晋D28***号重型自卸货车有交通违法嫌疑,遂拦截检查。经查,驾驶人牛某某持C1驾驶证,明显与驾驶车型不符。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车存在套用其他车辆牌照违法行为。民警对牛某某严厉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杨 沫、郭红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