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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闫书敏)10月28日,记者从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经省政府第23次省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实施意见》包含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围绕强化基层乡镇(街道)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科学编制规划、强化隐患治理、建强救援队伍、夯实网格基础、强化消防宣传等八个方面内容,提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各部门要依托乡镇(街道)工作机构、村(社区)以及现有网格化综合管理资源优势,通过“抓基层、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完善基层消防工作机制,压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充实基层消防治理力量,建强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确保高效发挥乡镇(街道)消防组织作用,切实打通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形成“职责明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消防部门要夯实基层基础,把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持续抓基层、打基础、补短板,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安全工作水平。要强化隐患排查,加强工业园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电商物流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高层建筑、沿街商铺、生产经营租住村民自建房等场所综合治理。要加强组织保障,在激励政策、经费支持、制度架构等方面形成合力,高效发挥乡镇(街道)消防组织作用,确保基层消防安全工作健康均衡发展。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提升全省基层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有效推动全省构建“乡镇(街道)统一领导、监管机构分工负责、基层组织自我管理、网格力量全面排查”的基层消防监管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