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焦点:我省公布12起医疗美容典型违法案例
山西晚报| 2022-12-16 09:55:09


【资料图】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山西省卫健委、山西省药监局联合公布12起医疗美容典型违法案例,更好地警示违法者,提醒消费者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1.查处“俊丽”无证开展眉提升术医美案  2022年7月15日,忻州市卫健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医疗器械;罚没款73500元。  2.查处“金茉莉”无证开展重睑术医美案  2022年5月10日,吉县卫体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医疗器械;罚没款69000元。  3.查处“魅力女人坊”无证行医医美案  2022年9月15日,襄汾县卫体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医疗器械;罚没款50800元。  4.查处“星悦”使用未依法注册医疗器械医美案  2022年2月10日,长治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医疗器械;罚款50000元。  5.查处“清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医美案  2021年6月3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0元。  6.查处“格瑞斯”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医美案  2022年1月24日,阳泉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过期医疗器械;罚款20000元。  7.查处“美神”发布违法广告医美案  2021年4月26日,大同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8.查处“熙颜”未规范执业医美案  2022年9月29日,晋城市城区卫体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警告;罚款20000元。  9.查处“玛恩”发布违法广告医美案  2021年5月24日,长治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0元。  10.查处“伊莱美”使用过期、失效和无合格证明文件医疗器械医美案  2021年11月17日,侯马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过期、失效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罚款20000元。  11.查处“莺华”违法广告医美案  2022年3月18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1000元。  12.查处“德尔”发布违法广告医美案  2021年7月2日,晋中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343元。

许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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