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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晓并)个人养老金已在山西落地,我省在晋城市开展试点后将在全省推开。1月9日,省人社厅就个人养老金如何开户、缴费和领取等问题,向广大群众推出一份特别“指南”。
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除此之外,还要开设一个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作为特殊专用资金账户,可以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个人养老金产品销售机构指定,参照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项下Ⅱ类户进行管理。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
个人养老金缴费上限为每年12000元,国家将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发展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缴费额上限。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阶段,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资金账户内资金可购买相关金融产品。
关于个人养老金的领取,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条件后,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并归集到本人社会保障卡。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据介绍,参加个人养老金对于普通工薪阶层,在经济能力与日常生活现金流可控的情况下,能够获得一个长期稳定的收益,实现个人资产保值增值,跑赢通胀,为未来的老年生活提供有效的补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