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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7部门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涉及6个方面14条措施。
在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方面,促进新能源汽车跨区域自由流通。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全面落实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停车费减免、路权保障等支持政策,并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
在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方面,积极联动整合各方资源,支持鼓励各市继续出台或延续新车购买补贴政策。加大力度组织开展汽车促销活动。
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方面,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完善二手车发票管理,便利二手车转让登记。
在促进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发展方面,加大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
在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方面,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水平,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匹配。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市举办汽摩运动等系列赛。
在丰富汽车金融服务方面,加大对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承保新能源汽车保险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加强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合作,大力发展租赁业务,为汽车消费者提供更多金融服务。(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