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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日报新媒体记者侯琎报道 2月22日,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于当日15时公布。考生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月28日8时至3月1日18时申请复核,如仍存有异议,可于3月7日18时前再次向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交网上二次复核申请。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表示,报考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考生若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申请复核,复核统一采取网上申请方式,不接受现场申请。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须于2月28日8时至3月1日18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复核申请表等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指定邮箱。报考太原科技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的考生须按照要求将初试成绩复核材料上传至有关高校指定系统。截止上述时间后发送的成绩复核申请材料将视为无效申请。
据悉,统考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工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负责。成绩复核只核查答卷姓名、考生编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考生答卷有无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有加分错、登分错,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不重新评阅答卷。成绩复核结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于3月5日前通过邮箱或电话通知考生。
考生如对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反馈的初试成绩复核结果仍存有异议,可于3月7日18时前再次向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提交网上二次复核申请,二次复核申请要明确科目、题号以及再次复核理由(复核理由须明确考生作答内容及认为正确或得分偏低的说明),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将再次对统考科目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由考生报考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及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