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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省开展“农资忽悠商”整治百日行动,持续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商”坑农害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此,省农资打假厅际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出《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提醒农民购买农资时要做到“三要、三不要”。此次百日行动持续至5月。 “农资忽悠商”在推销假劣农资时,总是利用贪图小便宜的心理,向农民群众进行“洗脑”式推销,欺骗手段层出不穷,致使很多农民上当受骗。 农民朋友要经得起诱惑,不随便接受陌生人推广的农资,鼓励大家去附近正规农资店购买农资,不为假农资的销售提供可乘之机。要看证照,要到经营证照齐全、经营信誉良好的合法农资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经营的农资。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推荐。要索要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 遇到农资方面的问题,农民朋友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举报,在行政主管部门帮助下解决问题。
许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