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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开展,近日,省发改委就其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依据考试成本,结合我省实际,省发改委重新规范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收费标准,具体为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20元。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考试收费仍按照原收费标准执行,即:信息技术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14元,通用技术考试每生每科12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票据,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向考生收取。执收部门将严格按照规定收费,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依据、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若有宝贵意见建议,请于4月12日前,登录山西省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shanxi.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以电子邮件反馈至sxsfgwsfc@163.com。 据悉,该标准执行之日,《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110号)废止。
张磊 代文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