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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磊 实习生 代文鑫)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4月1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2023年全省市场主体提升年活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部署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明确提出“力争2025年底全省市场主体达到600万户左右”的目标。 2022年,我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97.9万户,同比增长26.1%;涉税市场主体182.1万户,增长32.1%;新登记市场主体103.8万户,增长1倍;企业数首次突破100万户大关,达到107.1万户;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首次突破100户,达到114户。在各种超预期因素交织叠加影响下,市场主体逆势快速增长,实现了“量质齐升”。 在2022年全省市场主体快速增长的基础上,我省确定了今年市场主体发展的主要目标。 在总量上,保持合理增长。市场主体增速保持在16%左右的合理区间,总体继续保持蓬勃发展态势。年底前,力争市场主体净增64万户左右,其中企业净增21万户左右。 在结构上,持续调整优化。市场主体多元发展,企业梯次培育成效显著提升,产业布局更加优化,“十大平台”市场主体集聚效应更加凸显。年底前,力争全省市场主体中企业占比达到28%左右,每千人拥有企业数达到36户左右,超过上年全国平均水平。 在质量和效益上,实现大幅跃升。企业对GDP增长及税收、就业增加的贡献率不断攀升,市场主体综合实力、创新能力、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年底前,力争涉税市场主体占比达到47%左右。 3月24日,省优化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印发《山西省2023年市场主体提升年行动计划》,重点安排了6个方面提升行动:一是开展个体工商户转型提升行动,二是开展“小升规”培育提升行动,三是开展“规改股”培育提升行动,四是开展“股上市”培育提升行动,五是开展“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企业培育提升行动,六是开展“十大平台”集聚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