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安徽省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去年,省消保委各成员单位严守消费安全底线、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提升商品服务质量和消费维权效能,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在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领域展现了新的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去年以来,安徽省坚决守护市场安全,夯实消费者安全权益保障基础。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创建首批“食安安徽”品牌企业(组织)150家。开展食品安全“雷霆”等系列整治提升行动,查处违法食品案件3.04万件,报备进口冷链食品12.2万吨,排查经营主体60余万家(次),及时处置17起涉阳事件,守住了不发生“由物传人”底线。新冠病毒疫苗生产监管和批签发能力实现双突破。安心乘梯守护行动等被列为省级重点民生项目。对35种工业产品实施风险监测,处理风险隐患92个。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3.59%。省卫健委部署对各类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省应急管理厅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出台具体的针对性制度措施,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服务。合肥海关实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依法守住进出口食品安全底线。
在此基础上,安徽省切实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有效遏制扰乱消费市场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非法经营成品油、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与公安部门联手查获6起货值数千万元大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45万件,联合省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开展“网剑行动”,全系统网上检查网站、网店18.4万个(次),查处各类网络交易违法案件376件。全省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狠抓执法办案,强化司法为民,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为优化消费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省公安厅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犯罪,全省共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367起,知识产权领域案件749起。
同时,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提高消费供给端商品和服务质量。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质量提升六大工程和品牌建设四大行动,在16个重点行业、112个产业集聚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创造经济效益18.55亿元。创建首批“皖美品牌示范企业”167家。召回缺陷消费品117.13万件。在62个市县区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试点,助力中小企业发展“质检惠企行动”入选全国优秀案例。省消保委强化消费引导职能,重点打造特色伴手礼和新消费体验馆两个载体,评测出安徽特色伴手礼80件,优中选优遴选出安徽新消费体验馆28家。与沪苏浙消保委联手打造“首届长三角百款特色伴手礼”推荐与展示活动,推介安徽制造,唱响安徽品牌。
在推进消费环境建设,提升消费者获得感满意度方面,安徽省推进推深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省直31个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加强消费环境建设的意见》,经省政府同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主要职能中,新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相关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协调推动大型零售集团、品牌连锁店在全省区域一体化开展无理由退货公开承诺活动,全年新增承诺单位7416家,退货42.08万余件,退货金额1.25亿元,全年共发展参创经营户1.72万户(累计6.98万户),认定省、市、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7948户,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覆盖85%行政村。市场监管部门圆满完成省、市12345热线平台和全国12315平台对接联调工作;新建消费维权服务站594个,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647户。2021年,全省12315热线平台共接收各类投诉举报咨询106.4万件,办结率99.4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1亿元。省司法厅坚持排查在先、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治理和维稳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构建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记者 徐奥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