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绩溪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深入社区、乡镇、商铺、景区,开展“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
“大叔,您了解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吗?”“大娘,您有遇到过被骗买保健品的情况吗?”干警们深入社区,以大家关心的消费话题为切入点,亲切地和居民们攀谈,用现实案例为依据,提醒他们在消费时要擦亮眼睛,警惕消费陷阱,防止上当受骗,如果遇到矛盾纠纷,要理性维权,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随后,干警们来到沿街商铺,向店主发放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等资料,告诉广大经营者要依法依规经营,承担交易过程中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自觉抵制坑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为构建和谐、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贡献正能量。“经过你们的多次宣传,我们都知道了,不能贩卖假货、以次充好,只有诚信经营打出口碑才能吸引更多的顾客。”一位杂货铺的老板如是说。
此外,干警们还来到景区,在售票处,干警们向工作人员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倡导景区诚信经营,为广大游客营造一个安全、放心、舒适的旅游环境。绿树下、河岸边、石桥上,干警们与来往的游客进行细致地沟通和交流,询问他们的旅游体验,面对游客的法律咨询,干警耐心细致地倾听,用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的给他们答疑解惑,并提醒他们增强防护意识,注意旅途安全,引导大家要文明旅游,绿色消费。游客们表示,外出旅游,不仅能领略到上庄优美的风景,还能学习法律知识,这样的普法很接地气,感受到暖暖的关切,更彰显绩溪这座文化古城的魅力。
此次“心贴心”“面对面”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普法与学法中播下法的种子,不仅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增强了消费者的法治观念和维权意识,而且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营造了全员共同关注消费者权益的良好氛围。
(胡慧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