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记者从青岛市民政局获悉,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从严从紧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防疫要求,为避免清明节期间因人员聚集祭扫引发疫情传播风险,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2年清明节期间暂停现场祭扫活动。
通告要求,自即日起,全市各殡仪馆、公墓、怀念堂(骨灰堂)等殡葬服务场所,暂停市民现场祭扫活动;暂停组织集体性海葬、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禁止在森林、林地、城市绿地、道路、广场、居民区及其他公共场所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倡导通过家庭追思、网络祭扫等方式寄托哀思、缅怀故人。市民可登录青岛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网站、青岛殡葬96444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祭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