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新闻发布|市中院:网购纠纷案件增加92% 食品药品纠纷占案件总数近60%
大众报业·半岛新闻| 2022-03-15 14:43:22

近年来,法院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力量之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市中院、市银保监局、市消保委联合召开的“共促消费公平”3·15主题新闻通气会上获悉,2021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310件,其中,涉及食品类案件168件,药品类案件5件,种子及化肥等农用品类案件25件,其他普通消费品案件112件。

据市中院介绍,受理的各类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类型呈现多样化特点,涉及消费领域广,审理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二十多种案件类型,涉及医疗、娱乐、网络、健身、电信、物业、家政等诸多领域,几乎涵盖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受新冠疫情影响,网络购物纠纷数量增加明显,2021年,受理网络购物纠纷案件192件,同比增加了92%。食品、药品领域纠纷多发,五年来,食品、药品领域纠纷占青岛法院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总数近60%。涉农村及老年人等消费纠纷增多,2021年,受理种子、化肥等农用品类案件25件,这类案件损害范围大,影响面广,且多为群体性纠纷。此外,老年人购买电子产品、保健产品的纠纷案件有所增加。

为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全市法院紧密结合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多措并举,推动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妥善审理与有效执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通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司法便民服务。坚持“司法协同”,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同相关部门、专业组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业务指导、多元调处、司法确认等常态化沟通机制。坚持“司法创新”,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通过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专家辅助人等参与庭审提供意见或核查问题,帮助法官准确认定事实。坚持“司法引领”,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发布消费者权益纠纷民事审判白皮书、调研报告和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开展消费者维权法治宣传。

2022年,全市法院将积极贯彻“共促消费公平”消费维权年主题,更有力保障消费公平、更深层次保护消费公平、更可持续保护消费公平。坚持调解优先,实现消费纠纷源头化解,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高效便捷低成本解决争议。优化便民措施,进一步发挥全流程网上办案优势,提升消费者司法获得感。注重审判延伸,定期组织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司法审判工作专题讲座、座谈、培训等,构建消费维权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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