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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教师招聘信息显示,青岛拟选聘2023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80人到直属学校任教。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3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及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可报考。本次选聘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12月30日前完成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具体时间由选聘学校确定。
应聘人员可与选聘学校联系,根据要求提供材料并电话确认。选聘学校与应聘人员联系双选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选聘学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选聘学校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根据安排,同一选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采取初试的,初试方式由选聘学校根据本校实际确定,初试相关信息由招聘学校提前告知考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选聘学校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按照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招聘3人及以上的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按照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环节分别由考官打分,每个环节成绩按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计算。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方式的,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采用说课(讲课)、答辩和技能测试方式的,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35%、15%、5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通过选聘学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说课(讲课)、答辩、技能测试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其中,首先按选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