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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11月15日讯(记者 于千千)“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根据国家、省、市对“无废城市”建设的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编制了《青岛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1月14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山东省9个城市入选,青岛市位列其中。《实施方案》与国家、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以及青岛市实际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科学设计“无废”蓝图。
指标任务设置全面。在系统梳理国家和省“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分析青岛市“无废城市”建设形势,与“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充分衔接并合理延伸,从8个方面提出了30项措施63项任务,确定了60项指标体系,包括25项国家必选指标、30项可选指标和5个特色指标。逐条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力抓好推进落实。
示范引领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以我市固体废物管理过程中的结构性、根源性问题为导向,坚持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末端安全处置“同频共振”,既将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贯穿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各方面,又突出“废旧物资循环示范”“无废园区”“无废岛屿”“零碳工厂”等特色建设,力争形成一批不同领域的示范模式,努力成为精彩宜人之城的“重要窗口”。
积极营造“无废”氛围。深化“无废城市细胞”建设,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加大宣传引导,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商场、进社区,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提升群众参与度、幸福感、获得感。
下一步,按照“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循环经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建筑垃圾治理等专项工作相互关联、协同推进,系统谋划固体废物领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