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适配器抽检不合格存隐患 青岛正蓝电子科技被罚
信网| 2022-11-16 19:55:14


【资料图】

信网11月16日讯(记者 王晨瑜)黑色外壳,一端连接着电线,电源适配器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电子配件,被广泛应用于电脑、路由器、按摩仪等设备中。可这小小的配件也承担着重要的作用,一些不合格的产品就潜存着电击危险,事关使用者的人身安全。今年下半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正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适配器抽检时,发现其生产的电源适配器不合格。

今年7月,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正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适配器”进行了抽检,同时送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该电源适配器所检项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不符合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安全1部分通用要求,因此判定为不合格。据了解,产品“电器间隙、爬电距离”项目不合格,主要考核绝缘系统在给定的工作电压和出现过电压时是否会出现绝缘闪络或绝缘击穿,而不合格产品可能导致绝缘击穿,从而发生电击危险。

被抽查的青岛正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企业介绍该公司有最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是青岛电子行业的知名企业。因为电源适配器要检验的项目包括很多种,诸如电气绝缘、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等,为详细了解该公司为什么会出现“电气间隙、爬电距离”不合格的事情,是工作中哪个环节出现了疏漏?信网联系了企查查中显示的公司电话,对方回应“没时间回答”,随即挂断了电话。

信网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9月,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对青岛正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未发现同批次产品。在送达了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不合格分析报告》后,工作人员也在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该公司对检验、检测结果无异议,未提出复检申请。

针对“电源适配器”抽样检测不合格一事,青岛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最终对青岛正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做出了处罚人民币257.40元的决定。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常会不定期的,随机对生产或销售各类产品的公司进行抽检,然后交给专业机构的检测,根据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判定产品是否合格,其实是为了让企业严把质量关、安全关,以此提醒企业提高安全意识。”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科工作人员说。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正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源适配器进行抽检,发现电源适配器不合格。(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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