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作为全省试点,我市2月25日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那么,哪些人群符合优待证申领范围,如何申领,申领优待证后能享受哪些权益?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优抚和褒扬科科长张付海。
哪些人群符合优待证申领范围?据了解,优待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的简称。申请人应为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也符合申领条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注:军休干部病故后、因战因公致残1~4级残疾军人病故后享受病故军人遗属待遇的和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后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待遇的,不发优待证)。两种优待证申领条件均符合的申请人,可根据意愿申领其中一种。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
申领优待证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符合条件的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优待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申请优待证前应建档立卡。如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基础档案信息不完善,应携带相关资料(户口簿、身份证、退役证或加盖复印单位公章的退役登记表等)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或完善信息后,再提出申请。
据了解,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目前是启动阶段,以后是一项常态化工作,申请人随时可以申领,不用着急扎堆办理。
(记者 翟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