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本报太原12月9日讯(记者王佳丽)近日,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了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工作的内容和办法。通过专家指导服务,进一步指导企业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危险化学品领域和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基础。 《管理办法》指出,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坚持“安全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集中指导与持续帮扶”相结合的原则。省应急管理厅按照工作需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省级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成立固定专家组或组建临时专家组的方式进行。通过组建专家团队、入企指导服务、专家讲评反馈、隐患整改落实的流程开展工作。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危险化学品产业重点县、化工园区、重点行业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二级标准化企业。重点查找企业基础安全管理、本质安全设计、总图布置、工艺操作、设备完好性管理、装置安全设施维护、特殊作业管理、变更管理、人员资质、标准化运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所在园区及企业周边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方案、应急救援资源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意见。 指导服务专家由省应急管理厅从省级及以上专家库中选择,组建的专家组要有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总图、安全等专业的专家,不少于5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家组在开展指导服务工作前,要收集企业基础信息与相关资料,并制定服务指导工作方案,采用“首次会+现场剖析检查+末次会”的工作模式进行服务。